的发展势头已经盖过盛京了。
或许那里的国库券交易更有搞头?
这么想着,陈凡一下站起来,抖着手里的报纸“这期报纸我能不能拿回去再仔细看看?”
“没事的,拿走吧。”小敬连忙说。
陈凡还是掉头看了看许大马棒。
许大马棒点点头,陈凡这才转身拍了李青的肩膀一下“先回去了。”
“嗯,你先走吧。”
回到办公室,陈凡继续翻看着报纸,越看越兴奋。
他隐约感觉自己又要抓住新的机遇了。
“师兄,啥事儿那么高兴呢?”
吴娜在对面娇滴滴地说。
“没事儿,看看报纸。”
“给我也看看嘛!”吴娜向陈凡眨巴着眼睛。
陈凡总感觉她的眼神在暗示什么。
只能假装懵懵懂懂,不跟她进行眼神的交流。
陈凡正看在兴头上,当然不太愿意给她。
可稍一犹豫,吴娜就撅着嘴撒娇“嗯,给我看看嘛。”
我去,这哪跟哪啊。
陈凡只好把报纸递给了吴娜。
并用眼角余光扫了下桌子底下。
老温直拿脚踢吴娜。
上一世,陈凡年轻时对那些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人深恶痛绝。觉得他们就是人间垃圾,十恶不赦。
等他自己渐渐也成为糙老爷们儿以后,就渐渐把这种事看开了。
男女之间的事儿,说得难听点就是母狗不掉腚,公狗上不了身。
老温这种人吧,在各个单位都有。
常年待在一个女多男少的环境里,他们不由自主就变成孔雀一般的人。
再加上老温比较有生活情趣。
老温虽然文化水平不高,但多才多艺。
会拉胡琴,会吹笛子,又爱干净,讲究穿着打扮。
这个时期的流行文化极其单一。
比如流行黑色皮夹克,满大街的人都穿黑色皮夹克。
夏天流行米色的裤子,满大街又都是一片米色。
有一年,蓝城市流行穿一种灰色的西装。
结果一夜之间,满大街就像耗子精集体出动了一般,一片灰蒙蒙。
老温就是那种能最早抓住时尚脉搏的人。
眼下就穿着最流行的黑色皮夹克,里面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衬衣。
脚上也是运动白袜配黑皮鞋。
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。
老温还有一个好习惯就是爱洗头。
每隔两三天就在单位烧水洗头。
刚开始,陈凡还挺纳闷儿,这也忒讲究了吧。
后来才发现,老温这种要是三四天不洗头就要原形毕露了。
老温的头发很稀疏,头顶都有点秃了。
要是油一点的话就会变成地中海。
洗完了头以后,头发蓬松了,再往前抹一抹,刚好盖住头顶暴露的头皮。
很多爱占便宜的老娘们儿也跟老温学,没事就在单位洗头。
上一世,陈凡嘚嘚瑟瑟也跟着起哄。
领导嘴上不说,心里指不定得多反感。
老温的这些情况,吴娜当然也心知肚明。
但吴娜这种吧,在女孩子们当中其实也挺普遍的。
她们并不会很特别地喜欢谁。
就是习惯性地撩来撩去,撩到谁算谁。
日久天长,渐渐就产生依赖感了。
当然,吴娜也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子。
上一世,老温本来只打算跟吴娜搞搞破鞋啥的。
根本不想离异跟她过。
风言风语传的满天飞,老温也不为所动。
一向爱说闲话的小特务有一天还在单位绘声绘色地描述老温和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