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7章脖子以下全是腿,劫案,买车(2更)(2 / 2)

艾尔莎才奇怪地看着他:“你怎么这么关心这伙劫匪?”

路克表情微妙:“我有点大胆的想法,但是暂时不好说。”

回公寓,看了下电视里的报道,看着节目里那四个劫匪抢劫银行的画面,路克心中琢磨着,到底有没有那个可能。

纽约警局不准他们插手抓捕谢尔盖的行动,只能旁观。

但……这个抢劫案应该不算谢尔盖的锅吧?

第二天,路克去了昨天发生劫案的曼哈顿区。

结果,还在公交上,就再次看见一辆熟悉的火红色宝马嗖地一声窜了过去。

然后一连串警车哇啦哇啦地又跟着窜了过去。

路克乐了:哟,这劫匪和警员们杠上了啊?这大早上的又开始玩追车?

他拍下了开门提醒键,司机在下一个站点打开了车门,路克飞快下车。

左右瞅了瞅,发现这里一片拥挤,出租车就别想了,这时的纽约想打车真的有点困难。

突然,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骑车从他边上慢悠悠地过去。

路克一把抓住了他,男孩几乎被他从车上拎了下来,满脸惊恐地看着他。

路克:“你这车买成多少钱?”

路克飞快地从兜里掏出了四百美刀:“那算我买了。”

把钱塞到这男孩的手中,他骑上车就走。

这男孩愣了片刻,才张口叫道:“等等,我的包……呃,谢谢。”

路克却是听见他的叫喊声,发现车架上还有个小包挂着。

他抓下来,随手向后一抛,刚好就落到了这男孩的面前。

男孩都不用动脑,下意识伸手一接,再看看手中的四百美刀,有点蒙:“啊,我这算是赚了?”

骑了一年多的车,卖出比原价还高二十美刀的价钱,他当然赚了。

路克却已经开始加速。

自行车当然不能跟汽车比,但他又不是要和对方竞速,他只要吊住那辆火红色的宝马760Li尾巴就好。

以昨天的抢劫案来看,对方最多十多分钟就会摆脱警方的追捕。

这种早间高峰期,在路上拖得时间越久,就越容易被堵住,劫匪们可没那么傻。

以对方的车速来算,平均最多在一百公里时速上下,十多分钟最多能让她们开出二三十公里。

一边用着灵敏嗅觉追着那辆火红色宝马的气味,路克一边骑着车前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