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 多尔衮,来……滚一个(1 / 2)

“杀……”

“活捉多尔衮!”

“活捉皇太极的娘们!”

所有的明军都如同野狼一般,嘴里嘶吼着,发起了凶猛的冲锋。

而城墙上的清兵早就吓傻了,刚才一通炮弹的洗礼,把这些的耳朵都震聋了,脑袋混混沌沌的还没清醒过来呢。

王小二一马当先,冲在最前头。

“砍死你个狗鞑子!”王小二一刀把一个瑟瑟发抖的清兵脑袋给剁掉了,伸手一抓,便在人头落地之前,抓住了对方的老鼠尾巴。

“嘿嘿,又是一百两银子!”

那天锦州城破之后,王小二再次参军,带领明军血洗了整个锦州的满人家族,还有那些给满人做事的走狗。崇祯也是说到做到,封他当大队长,把锦州的治安交给他管理。

但是,这小子不亏被称作王二愣子,硬是不肯留在后线,非要到前线来打仗。

而且,还次次冲在最前面。不过王小二功夫也不错,身手矫捷,不但没受伤,反而让他砍了不少脑袋,立下了不少功劳!

“我在锦州被困了这么多年,老家的小弟和小妹也差不多长大了,该娶妻、嫁人了,砍了这么多鞑子脑袋,正好给他们置办家当!”

王小二憧憬着,忽的,背后一道寒风袭来,他下意识的一滚,一道刀光贴着他的头皮擦了过去。

原来,一个清兵,趁着他不注意,从后面偷袭。也幸好王小二最后时刻反应了过来,要不然,脑袋就飞了。

那个清兵一刀不成,又是一刀。

便在这时,只听“砰”的一声枪响,清兵浑身爆出一串血雾,旋即轰然倒下。

在清兵的身后,一个明军骂道:“王小二,你他娘的想什么玩意呢?快点解决战斗,能用枪就用枪!”

“妈的,刚才是大意了!”王小二呸了一口。旋即也抽出了背上的霰弹枪。

轰!

枪口喷火,把十多米开外的一个鞑子轰成了筛子。

“还是这玩意好使!”王小二感叹,觉得自己的功夫也没啥用了。

这样的场景,在城墙各处同时发生着,到处都是枪声。

那些鞑子,原本看到明军冲上来,还有些庆幸,庆幸明军不再炮轰了,论近战,孱弱的明军怎么可能是他们这些马背上的勇士的对手呢?

可惜,一交手却发现事情和他们想象的截然不同。

明军个个手中都端着火铳。

要说火铳,他们以前和明军交战,也不是没用过。那玩意根本就不好使,打一发就要装一次火药,速度慢,威力还不大,以前他们骑兵只要一个冲锋,就能冲到近前收割脑袋。

但是这一次,对方的火铳却好像根本就不需要装火药一样,一枪接着一枪,源源不绝,而且,威力比以前见过的火铳大多了,他们身上的铠甲,就好像纸糊的似的不堪一击,哪怕是在几十米开外,一声枪响,他们的人就变成了筛子。

不过是片刻,城墙就失守了,原本在炮轰之下存活下来的数百清兵全部死光,而后面的亲兵也根本就无法近身,还没靠近对方十丈呢,就被打成了筛子!

鞑子也是人,也会恐惧。

打到这个份上,自己兄弟死了大半,可明军却毫发无损,这还怎么打?

跑……

无数的鞑子都做出了同一个选择,转身就跑,有马的骑马跑,没马的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。

然而,跑的过子弹吗?

砰砰砰……

枪声如爆竹一般接连不断,火光喷吐,逃跑的鞑子如割稻子一般倒了下去。

屠杀——

这就是一场屠杀。

十几个明军排成一排,朝前挺近,手中的霰弹枪不断的喷发怒吼。就如同死神一般,收割这前方鞑子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