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二十四章 合唱(1 / 4)

见到工作室的员工都露出了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,时这再次说道:“是的,路晨就是晨露,他今天来是我一起录制新歌的。”

听到这话后,办公室里的人再次愣住了。

真的是!

居然真的是他!

路晨是这个什么样子的人,这工作室里面的所有人都知道,毕竟是时音的老公。

他这个软饭男,居然还会唱歌?而且还唱的这么好听?

这时,夏思颖立刻问道:“时音姐,难不成他唱的歌都是你写的?”

听到这话,所有人都看向时音,期望她的回答。

毕竟,路晨这家伙以前在娱乐圈跑腿的时候,就是一个混子,什么都不会,而且基本都是三分钟热度,他这种人怎么可能静的下心来学音乐。

即便晨露真的是路晨,工作室的人都怀疑路晨的那些歌是不是都是时音写的,然后给自己老公的,希望把他能够带出来。

时音这时说道:“不是,那些歌都是出自他的手中。”

听见时音的回答,会议室里面顿时安静下来。

这个路晨,居然有这样的实力?那他怎么不早点出来?

时音的粉丝们在网上隔断时间就会骂一顿路晨,隔断时间就会骂一顿路晨,而且每次都能够把他给骂上热搜那种。

时音的粉丝都觉得路晨这个吃软饭的配不上时音,秦东才应该是时音的真爱,都是路晨这家伙,利用小小来拖着,让时音没办法从家庭里脱身,才委曲求全一直待在路家。

如果路晨能够早点出来的话,他也不至于被时音的粉丝骂的这么惨。

时音继续说道:“这件事暂时不要说出去吧,等路晨正式出道的那一天,我们会公布他的身份。”

这时,夏思颖回过神来,然后说道:“时音姐,难不成是你一直在家里教他音乐?所以他才学会了写歌?”

时音回答说:“不是我教的,是他利用空闲时间在网上自学的。”

听到这话,人们又一次愣住了。

居然是自学的?

而且还是在网上?

自学都能够写出这么好听的歌曲,那他在音乐方面岂不是很有天赋?

没想到这个软饭男都这么有天赋,难怪时音会嫁给他。

当初他们工作室的人听说时音要嫁给路晨时,差点儿惊掉了下巴,认为时音怎么可能看得上路晨这种男人。

现在看来,时音似乎十分有眼光,她或许早就发现了路晨身上的才能,只不过路晨没有在公众面前展示而已。

路晨这事,就有点儿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的意思。

如果路晨可以一直保持这个势头发展下去,完全有可能成为像秦东那样的大歌星,秦东早年写的歌完全不如路晨出的第一首《童话》,现在路晨的这首童话连小孩子们都会唱了,传唱度几乎已经超过了秦东的所有歌曲。

此刻,天音工作室的人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。

时音没有看错人!

准确的来说,是没有嫁错人。

她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。

人的一生要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是非常困难的。

这时,时音拿出了今天要录制的歌。然后分发了给了工作室的各位,继续说道:“这是今天要录制的,你们先看一下。”

众人立刻接过写有歌曲的纸张然后认真看了起来,看完这首歌后,夏思颖继续问道:“时音姐,这个也是姐夫写的嘛?”

时音点了点头说:“对,是他写的。”

听到这话,人们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。

好甜啊!

这首歌写的太甜了!

如果再联系实际路晨和时音的关系,这首歌就更甜了。

外界一直在传时音和路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