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 连环烹尸案!(2 / 4)

掌上还残留着筋的痕迹,上面有个牙印,以及被撕扯的画面。

脚趾骨呈现咀嚼的痕迹。

数量很少。

“头骨,腿骨肋骨以及骨盆,目前有发现吗?”

徐嚯又问道。

“没有,目前我们猜测,凶手并不具备毁灭式碎尸的工具,纯靠手工切割和分尸。”

李建业摇摇头道。

“男性啊”

徐嚯揣摩一会,“从仅存的尸骨来看,手掌长度大概在17厘米左右,按照比例来分析,其身高在170左右。”

“从掌骨以及指骨来看,这是位男性,正常体重大概在一百三十斤左右。”

人的手掌与身体呈比例生长,通常为十分之一。

而指骨和掌故,男女之间也是存在差异性的,前者较为厚实,后者会纤细一些。

如此,死者的身份大概是一名男性,从骨龄来看,年龄在四十岁左右。

此外,还有牙齿。

徐嚯曾找出了对方的牙齿和眼睛。

其中,牙齿呈现畸形,泛黄,磨损较为严重,表面看得出蛀牙。

人体与环境为信息相关,一个有钱人,生活优渥环境较好,很干净的人可能得蛀牙,却不会黄成这样。

反过来却可以。

如此来看,死者的数据就略显清晰。

“这是一位身高一米七,体重一百三十斤左右,生活环境中下,卫生安全并不在意的四十岁中年男性。”

“结合死亡时间,为十月一号,而现在是三号,期间隔了近乎四十八小时却无人报警来看.”

“大概率是一位独居男性。”

徐嚯观察了一下这没多少痕迹的尸体骨骼。

“普通女性,即便身高在175,超过了死者,但整体力量却无法超越。”

“想将死者杀害,分尸碎尸,随即跑到炸鸡店将尸体炸成鸡块.”

“很明显体力不符。”

“大概率是位男性。”

杀人是一件耗费体力的活。

更别说背着几十斤的人肉行走的女人了。

“仇杀?”

李建业抬头看着徐嚯,疑惑道:

“碎尸案,如果不是为了躲避搜查的话,一般情况下是仇杀导致。”

“凶手是想靠炸鸡毁尸灭迹?”

杀人后,无非暴露和不暴露两种选项。

不暴露就是藏,就是埋。

凶手在藏尸?

确实,目前来看这是个很不错的选项。

如果小龙小虎没来偷他面包,自己没跟着下井,妞妞没用这个乞求徐嚯放了小白。

那么,这起案子大概率会在两天后再也不会出现。

为什么?

因为这点量一天就能卖光!

落入肚子里的东西,十二小时到二十四小时内就能消化完!

没有什么毁尸灭迹,是比落入五谷庙还彻底的了。

如果有,那就只能是焚烧,烧成灰。

“不太像。”

徐嚯顿了顿,眉头皱起,“如果我是凶手,我会找个碎骨的机器,将其打成肉泥,随后找个养殖场丢进去。”

“人具备发现尸体的能力,但动物可不具备这个思维。”

“再者.腿骨,盆骨等难以处理的骨头他该怎么处置?”

腿骨,头骨很硬也很大,处理起来是个麻烦事。

油炸后给人吃?

想多了,根本做不到,除非是盲人顾客。

还得是十分多的盲人顾客,周围不能有其余人!

所以,骨头得单独处理。

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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