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八二章 五等(3 / 3)

便杀了曹振彦,一来容易刺激到新归降的其他人,二来也可能引起孟乔芳及其带走其他两白旗汉军将领们的误会。

所以,最后只好一切如常,接受了在邓常春引领的曹振彦的拜见,任用如故,并将其归入征东将军行营直属的盛京新附军火炮团营,担任重炮都司。

这个盛京新附军,并不是一个正式的番号。

毕竟“盛京”这个名字是黄台吉改用的,现在多尔衮跑路,盛京光复,名字已被洪承畴改回原来的沈阳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杨振也不能用“盛京”二字给邓常春、金世昌、王天相、金声振、曹振彦等新附军进行正式命名。

而他之所以临时使用这个名字,主要是眼下情况较为混乱,杨振麾下征东右翼军各大团营下面都有新附营,比如全节的新附重炮营,线国安的新附火枪营,孙大堂的新附掷弹兵营,以及留在辽阳的右翼军新附牢城营等等。

甚至包括南褚、毕力克图、白尔赫图、罗硕等人率领的几个营的人马,说白了,也都是新附兵营头。

为了将在盛京投降的各个新附营与在辽阳、海州、耀州、牛庄等地的各支新附营人马区别开来,杨振不得已只能暂用“盛京”二字标记。

因为这帮人是在盛京光复前夕投靠过来的,暂用“盛京”二字称呼他们,等于给他们贴上一个标签,上上下下也都能弄清楚他们的来历。

这样一来,今后该怎么役使就怎么役使,该怎么样防备就怎么防备,杨振麾下各路人马之间也能做到彼此清清楚楚明明白白。

本来在杨振麾下,各路兵马之间是没有等级地位区分的,哪怕是原来的征东军各部,与金海镇、登莱镇下辖各路团营之间,也没有明确的等级地位区分。

通常来说征东军的装备、待遇会优越于二镇下辖各路团营,但这个主要是由于各自承担的任务不用而造成的。

征东军是杨振麾下东征西讨的常备军,而金海镇、登莱镇下辖各路团营人马,主要是地方守备兵马。

虽然有时候二镇下辖各路团营也参与征战,但其作用更多的是辅助性的,战事结束即返回各路辖地,其中大量以地代饷豁免家属钱粮的征召兵,也会在这个时候卸甲归田。

但是这个不同,并不是身份地位上的等级差别,彼此间不存在相互隶属或者主客仆从的关系。

甚至包括征东军各部和二镇下辖各路作战时临时征发的辅兵营,与正兵营之间也不是清虏八旗兵中跟役“阿哈”与披甲兵的“主奴”关系。

虽然都是辅助作战,但是征东军和金海镇体系下的辅兵营,绝不是由“披甲”正兵们的私人奴隶所组成,他们不是任何人的奴仆。

不过,自从有了各种新附营之后,这个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。

虽然杨振从来没有明确过,但在其麾下的各路兵马之中,自然而然的出现了等级地位上的尊卑差别与区分。

征东军左翼军、右翼军、中后军,隐隐然成为了第一等。

金海镇、登莱镇下辖各路团营,隐隐然排在了第二等。

征东军和二镇下辖各路团营里人数相当不少的辅兵营,则排在第三等。

然后才是规模越来越大的各支新附营。

也就是说,包括南褚、罗硕、全节等人的几个营头在内的各个新附营,排在了杨振麾下兵马体系的第四等。

如今占领盛京城后,又有了以邓常春为首的、以盛京八旗汉军撤离时未能撤离或藏匿不愿撤离人马为主的新附兵。

这支出身汉奸二鞑子的盛京新附兵,归附最晚,兼且寸功未立,自然沦为了谁也不愿与之为伍的那类人。

大明新命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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